上海钓鱼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倒翻身钓法~O(∩_∩)O~转帖~

已有 771 次阅读2011-11-23 20:38 |个人分类:转帖精选

      何为 倒翻身钓法
      以往我抛竿入水后,线组上浮标的翻身方式和方向都是随意的,只注意浮标在翻身后的位置和鱼讯信息。后来,在老师的指点下才知道,还有一种控制浮标翻身方向的钓法—“倒翻身”。它的特点是:钓组入水后、浮标翻身前,标尖是正对着钓者的。这是必须的前提。要便浮标在入水翻身时标尖能对着,抛竿的手法就很重要,为此我练了整整一个星期。
     “倒翻身”钓法是以浮标翻身入不方向为核心,使浮标、铅坠、钩组就位过程中产生一种独特的运行现象——抛竿后浮标在水面上受铅坠和钩饵重力的作用向钓点平行滑行,一直到浮标翻身站立、下沉到位。在整个过程中,只要有鱼吃饵,就会出现在浮标停顿、抖动、一顶、下顿或黑标等信号,极易中鱼。以前在钓鱼类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讲的是钩饵在下沉过程中做二摆运动时会产生信号盲区,我想该作者肯定是不懂“倒翻身”钓法,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误想法。“倒翻身”钓法主要优点就在于铅坠、钩饵在牵动浮标滑行时水线基本上是直的,钩饵做二摆运动时无论鱼在哪个方向吃饵 ,浮标都会出现信号,不会产生信号盲区。
    任何一种钓法都不是四海而皆准的,“倒翻身”钓法也不例外。“倒翻身”钓法其实是一种行程钓法,追求钩饵入水后运动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鱼就饵的信号,所以只有在鱼情合适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笔者在近一年的比赛、掐鱼、练竿过程中,发现符合以下情况时才适用此钓法:(1)池中以鲫鱼为主,且个体都在50克以上;(2)池中鱼的密度较高,且容易上浮吃食;(3)气温在24度以上;(4)池中以老滑鱼为主,鱼越滑越适合。
    “倒翻身”钓法在运用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浮标的选择。前面曾提到,这种钓法其实是一种钓行程的方法,所以打行程的浮标是非常合适的。比如短标身、长碳脚、箍标尾的浮标,由于它整体长,所以滑行的时间就长,翻身下行的时间也长,更能提供给鱼足够的就饵机会。浮标类型确定后,还要考虑标的大小。如果浮标浮力大,则钩饵在铅坠带动下的下沉速度快,鱼不易截住;浮力小,则沉速慢,鱼就饵的机会多。但不得不考虑风的问题,所以能够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用标大小,才是正确的。
    饵料是“倒翻身”钓法中重要的一环。练习“倒翻身”钓法以来,我一直都是搓白饵为主,极少用拉饵。为什么搓白饵?主要是白饵雾化好,容易将底层的鱼引上来,而且白饵极软,鱼在追饵时极易吸入嘴,不会出现挡口,可以提高中鱼率。
    最后要考虑的是子线的长短,了线过长(50厘米以上)时,钓组二摆时间长,信号出的较晚,用40厘米子线时出的信号较好一些,所以笔者一直用40厘米子线。
    有的钓友可能会问:为什么在钓小鲫鱼时不用这种钓法呢?大家都知道,小鲫鱼都极易上浮,一般浮钓小鲫鱼时窝点常常是一团黑,全是鱼,根本没有此种钓法的施展空间。但大鲫鱼则不会,它们往往是上浮到一定的水层就不会再上浮。特别是南方以鲫鱼为主的混养池,小个体、中个体、大个体的鱼都有一定的泳层。所以越是钓在,这种钓法越有效,容易在重量上占优,既然是以钓大个体鱼为主,所以钩的选择一定要有所侧重——比正常偏大一号的袖钩最为合适。该钓法在实钓时还容易钓中花鲢、白鲢和草鱼,因为这类鱼也属于中上层鱼。

    “倒翻身”钓法在运用中还必须注意一点,就是频率。因为白饵的诱鱼性是较差的,入水雾化后没有大片状的颗粒有效诱鱼和留鱼,所以掌握合适的频率,保持用“纯雾化”诱鱼是关键之一。在钓的过程中首先要预设钓目之前即扬竿,一直到有鱼中钩,才可将节奏稳定下来。
    “倒翻身”钓法一般是从底部钓起,只要鱼的密度足够,一直可以钓到水中层。这里要注意的是鱼少和引鱼过多时搓饵的差别:越想钓大个的,饵团越要搓的大;在口较乱时饵要稍硬一些为好,反之,饵要软散。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下搓饵手法:多搓雾化差,少搓雾化快,一定要结合上鱼的快慢做出调整。
    施用“倒翻身”钓法常遇到的有效中鱼信号有:滑行中停顿、加速后停顿、加速后黑标、翻身后抖动、翻身后上顶、下顿、浮标下行中上顶、浮漂下行中中速下滑。如果出现以上动作不抓,只想稳稳抓浮标到位后的信号,那就失去了“倒翻身”钓法的意义---不是饵雾化完了,说是钩饵已越过了鱼层。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小黑屋|上海永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2022025085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0862号 PRchecker.info

GMT+8, 2024-5-14 17:57 , Processed in 0.05188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