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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隼休闲垂钓俱乐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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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5: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天隼休闲垂钓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俱乐部日常管理,确保活动正常开展,促进俱乐部对外联系和内部沟通交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俱乐部经注册,全称为:上海天隼休闲垂钓俱乐部,英文缩写为:TSClub。(以下简称“俱乐部”)。

        第三条  本俱乐部是从事钓鱼相关活动、实行会员制的体育健身休闲、非盈利性民间群众性组织,致力于环境生态保护,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旨在积极推广、推进钓鱼运动,促进本地区钓鱼运动的健康发展。其理念是:以渔会友、交流钓艺、增进友谊、共同提高。其口号是:纵情山水间,共享钓鱼乐。

        第四条  凡俱乐部所有相关活动的开展,均适用本章程。

        第五条  本章程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不与国家任何法律法规相违背和抵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主要工作

        第六条  俱乐部设立常任事务管理委员会,成员7人;其中会长,负责俱乐部综合性工作,由会员选举担任;常任副会长2名,协助会长共同负责俱乐部综合性工作,由会员选举担任;另设:组织部长、财务部长、公关部长、后勤部长各1名,分别负责俱乐部财务、公共关系协调、钓鱼运动业务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几项工作,事务管理委员成员在俱乐部中不享受任何报酬。
        为增进俱乐部成员钓技的提升和成长,俱乐部长期聘请2名导师作为技术支持,导师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会费统一支出。

        第七条  俱乐部的主要工作包括:群众性钓鱼活动的宣传,会费收支,会员征集与联系,会员档案管理,竞技活动的组织,钓技培训,安排自然水域垂钓,会员联谊活动等。

        第八条  俱乐部日常工作由俱乐部会长主持,俱乐部事务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俱乐部的重大事宜,每月(季度)举行一次例会,必要时由会长协调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本俱乐部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计划以适时、适当形式向所有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十条  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所有会员人人平等,俱乐部的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会员原则上不受地域、年龄、钓龄、性别、职业限制,凡承认本俱乐部章程,热爱钓鱼运动,身体健康的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十二条  入会方法;申请人直接到俱乐部所在地,向俱乐部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认可本章程,按规定缴纳会费,由俱乐部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同时也接受网络报名。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俱乐部举办的钓技培训和钓鱼信息交流活动。
(二)经俱乐部批准,代表俱乐部参与各种形式的钓鱼交流活动和竞技比赛。(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代表俱乐部的,需向俱乐部常任理事会说明)。
(三)参加以俱乐部名义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
(四)对俱乐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俱乐部的工作实行监督。
(五)为俱乐部赢得荣誉的会员将受到俱乐部的表彰和适当奖励。
(六)有自行退出本俱乐部的权利,行动自由,不受干涉,中途退出本俱乐部的,如需再次申请加入,退出后六个月方可再次提出申请,会费不予退还。
本俱乐部会员需遵守、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决议,自觉维护俱乐部形象声誉;
(三)在俱乐部活动中,自尊自爱,有礼貌,守纪律,尊重队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其他会员。提倡谦虚礼让,互相帮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友爱精神,提倡步调一致、精诚团结的团队精神;
(四)积极向俱乐部反映社会呼声和会员意愿;
(五)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时,在费用上实行AA制;
(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保护鱼类资源及渔业水域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保护自然环境,爱护渔业资源。
(七) 按时交纳会费,努力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自愿入会,自由退会;会员如果一年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其俱乐部成员资格:   
(一)不严格遵守俱乐部章程,经理事会登记两次警告无效者;  
(二)个人行为,使集体荣誉受到损害时,警告无效、不服从者;
(三)违法乱纪者;

第五章 会费及活动

        第十六条 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为:向会员收取的会费、钓鱼爱好者捐赠及其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赠、赞助。

        第十七条 会费标准根据每次活动的实际情况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并在活动开始前向自愿参与活动的会员进行征收。

        第十八条 本俱乐部会员所有来源的经费,主要用于为会员配备俱乐部统一标志,组织适当活动、比赛、培训学习、支付交通费用等俱乐部运转所需的必须开支,经费的使用需经理事会集体商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会员中分配、变相分配或者滥用。

        第十九条 俱乐部财务管理实行公正、公开,经费由负责财务的财务部长实行专人、专款管理,半年度以适当形式向会员公布,由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 俱乐部的各项活动中,会员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若因意外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会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自行办理相关的保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可根据会员反映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同时向全体会员公示。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事物管理委员会对上述所有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天隼休闲垂钓俱乐部
                                                                                                         二零一五年元月一日
发表于 2015-2-25 13: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群的二维吗失效了 谁搞个或拉我进群
发表于 2015-2-11 15: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俱乐部的一员,本人一定会遵守此章程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5: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俱乐部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楼6楼606室
俱乐部QQ群:67288736
俱乐部微信群:见下方二维码



上海天隼休闲垂钓俱乐部报名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钓龄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何时参加过何种钓鱼比赛或活动,获得过何种奖励?


是否阅读过本俱乐部章程?(填“是”或“否”)


能否遵守本俱乐部章程?  (填“能”或“不能”)


是否自愿加入本俱乐部?  (填“是”或“否”)


俱乐部意见:        
本人签字:
二O    年   月   日
QQ截图20150226100641.png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10: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甄,老袁已经更新过了,你重新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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