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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趣味垂钓赛•动起来的钓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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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0-3 13:4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主办单位:湖南卫视,快乐垂钓《芒果渔乐》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海矶派上海竞技渔具工作站
三、媒体支持:《芒果渔乐》、快乐垂钓频道
   全民趣味垂钓赛全程合作:
  世尚藤田、雅风钓线、经典风尚饵料、一叶舟家人浮漂
  
友情赞助商:中国上海平安保险综合金融集团公司。上海 波澜爽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追加中)                                 
四、比赛时间:201510178:00前现场报到,8:15开幕式。逾期作为自动弃权。
五、比赛地点:申隆生态园(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社区朱蒋村沿钱公路5599,推荐驾车路线:林海公路至平庄东路小转向西行驶,至沿钱公路大转向南行驶约600)

(我们的口号:芒果渔乐!我们快乐!
六、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限100个参赛组(每组2名人员参赛)额满为止,10岁以下儿童不建议参与。
报名费150/参赛组(含场地费、 午饭,矿泉水),报名参赛的队员请于1010日前缴费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联系人:施先生18001907337

        韩先生13774424199

报名联系人:朱晓蕾13701666704,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38299359778
      
汇款完毕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报名人员发短信:留下参赛组人员姓名,关系,电话。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还。

   
本次赛事是以多项娱乐活动和垂钓活动的组合型趣味赛事,本着推广全民参与的休闲娱乐和健康活动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赛事也不是盈利性商业赛事,只是展现国际大都市的良好的形象。鼓励女性参与,女性参与给予参赛组100分的加分。
提示:现场带好身份证,平安公司保险公司赛程内为参赛人员保驾护航。
七、比赛项目:组合型垂钓比赛、手竿陆地抛准比赛、套圈比赛、抱团比赛、钓小金鱼比赛五个项目。以每个项目的积分之和(总积分)排定本次比赛名次。         
八、比赛项目规则:
1、垂钓比赛:
100组参赛分2组分别进行上、下午比赛。
钓法:除带绕线轮外的所有手竿钓。
比赛时间为2小时。
计分:以垂钓所有鱼种(鱼种不限)的总重量计分,每克计作1分。
2、手竿陆地抛准:
规定3.6米竿线(组委会提供),规定距离。
每组参赛5次抛投机会,以首次入洞计分,五次不入计0分。
  计分:第一次进洞:2000
     第二次进洞:1500
     第三次进洞:1200
     第四次进洞: 800
     第五次进洞: 400
3、钓金鱼
规定竿线钩,10人围小池作钓。严禁其他方式捕捞。
  每组限一人参赛10分钟。
  每上一尾鱼计 100分。
4、套圈比赛:
     规定距离,每参赛组10个圈。
     以套圈的以实物上的分数为准。套中分数之和为本项比赛积分。
5、算分抱团比赛
     每组参赛选手推选1人参加。(二次)25人和25人为二组 进行比赛,每人每位选手给予规定号码。
     裁判发令叫数, 20秒后,参赛选手抱团自由组合,抱团选手号码之和为裁判叫数准确的为胜方,抱团获胜选手参赛组分别获300分。
九、比赛安排:
参赛组分成2个赛区进行。即一赛区上午垂钓,下午2345项目比赛。二赛区上午2345项目比赛,下午垂钓比赛。
9:00-11:00上午比赛时间。
11:30-12:30 午饭及午间游玩时间。
13:00-13:30 报到时间
13:30-15:30 下午比赛时间
16:00-    闭幕式及颁奖
中午由中钓协副总教练陈灵演示FLY-FishinGg飞蝇钓法
十、奖励办法:
第一名 价值1298元钓竿+300元浮漂+快乐垂钓频道证书
第二名 价值976元钓竿+300元浮漂+快乐垂钓频道证书
第三名 价值846元钓竿+300元浮漂+快乐垂钓频道证书
第四名-第九名 价值560元钓竿 一支
第十名-第十五名 价值200元漂一支

第十六名-第三十名 价值120元渔线一盘

参赛纪念品:
每组2盘风雅钓线,风尚饵料包1份。
奖品:赞助单位,还有媒体支持都在追加当中
现场活动
届时还有快乐垂钓频道栏目组等组织各种宣传,参与即有奖励,奖励物品以举办单位提供为准。
十一、免责声明

比赛自主报名,交通工具自理,各自注意保管自身财物,人身安全。如有任何财物损失,人身事故与组委会无关。所有参赛组通过报名即视为同意此项声明。        

湖南卫视快乐垂钓主流媒体报道,请参赛人员注意自身行为规范,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提升大都市在媒体的形象。

十二:如遇不可抗因素,如大雨、大风等,比赛将顺延举行。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活动承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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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21:32:08 | 只看该作者
路过,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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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20:49: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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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7:46: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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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3:13:1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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