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 2016年长宁区第六届运动会 暨第三届“九华杯”职工钓鱼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长宁区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 承办单位:长宁区体育总会长宁区钓鱼协会 三、 冠名单位: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 比赛日期:2016年5月7日(星期六) 五、 比赛地点:上海品忠垂钓中心(青浦区朱天路) 六、 比赛项目:手杆钓(总重量)(A、B组)团体赛、个人赛 七、 参加条件: 1、A组:长宁区机关各委、办、局等单位。 B组:长宁区域内的三资、民营企业,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部队、学校等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2、参赛选手须在本区生活或工作学习的市民、外省市人员、外籍人员,身体健康。 3、参赛选手按长宁区体育局要求必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八、 报名办法: 1.各单位可报1~2个队,须填写报名表并盖单位章。 2.每队参赛选手3人。 3.每队需缴报名费500元。 九、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 十、 报名地点:长宁区钓鱼协会(愚园路1250号421室) 联系人:於忠耀 电话:61253125×847 传真:61252789 十一、 竞赛办法: 1、团体赛A组和B组分别进行比赛。 2、钓杆长度在13米以下(含13米)钓钩一至二只。第一次发现杆超长 加三分、第二次加五分、第三次取消比赛成绩。可使用橡皮筋,以总重量计算成绩。 3.参赛选手按报名程序排列,分区抽签、分区计分。 4.比赛分三场进行,每场80分钟,每80分钟后再抽签换位继续比赛。 5.开赛五分钟内允许使用打窝器打窝,严禁手抛,违规者加三分,中间不 准补窝。严禁使用对鱼类生长有毒有害的鱼饵。 6.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不得求助他人帮助。 7.比赛开赛和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 垂钓,未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串位,原地等待裁判记录成绩,签名。 8.记分: (1)手杆钓个人赛以三场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列前,如相同,以其最好 名次为先,再相同,则以三场总重量为准。 (2)团体赛以三人三场比赛的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为优胜者,如相同, 则以其中个人最好名次为先,再相同,则以团体三人的总重量为准。 (3)比赛以青、草、鲤、鳊、鲫为有效鱼种计算成绩。 十二、录取和奖励名次: A组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六名,荣誉证书、奖金、冠军奖杯 B组团体和个人均取前三名,荣誉证书、奖金、冠军奖杯。 A组团体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800元 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第六名300元。 B组团体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 A组个人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500元、 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 B组个人冠军:5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补充通知。 注1:领队会定于4月28日(周四)下午2:00在区工人文化宫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注2:比赛日赛会提供参赛选手盒饭、矿泉水,比赛风雨无阻。 注3:5月7日早6:30时在长宁区工人文化宫门口发车(愚园路、安西路口),请准时上车。
长宁区第六届运动会第三届“九华杯”职工钓鱼比赛竞委会 2016年4月5日
2016年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 2016年长宁区第六届运动会 ――第三届“九华杯”2016长宁区职工钓鱼比赛报名表 (盖章) 按体育局要求参赛选手须填写身份证号 如报二队可复制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