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二届“美人鱼杯”长宁区职工钓鱼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钓鱼协会 二、冠名单位:上海美人鱼钓具有限公司 三、比赛日期: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沪宝垂钓基地(新川沙路25弄70号) 五、比赛项目:手杆钓(总重量)团体赛(A、B组)、个人赛 六、参加对象: 1、A组:区机关各委、办、局、公、检、法等单位。 B组:长宁区域的三资、民营企业,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单位。 2.参赛选手身体健康。 七、报名办法: 1.各单位可报1~2个队,须填写报名表并盖单位章。 2.每队参赛选手3人。 3.每队需缴报名费400元。 八、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 九、报名地点:长宁区钓鱼协会(愚园路1250号421室) 联系人:於忠耀电话:61253125×847 传真:61252789 十、竞赛办法: 1、团体赛分社会组和机关组分别进行比赛(街道参加社会组比赛)。 2、钓杆长度在13米以下(含13米)钓钩一至二只。第一次发现杆超长加三分、第二次加五分、第三次取消比赛成绩。可使用橡皮筋,以总重量计算成绩。 3.参赛选手按报名程序排列,分区抽签、分区计分。 4.比赛分三场进行,每场80分钟,每80分钟后再抽签换位继续比赛。 5.开赛五分钟内允许使用打窝器打窝,严禁手抛,违规者加三分,中间不准补窝。严禁使用对鱼类生长有毒有害的鱼饵。 6.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不得求助他人帮助。 7.比赛开赛和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未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串位,原地等待裁判记录成绩,签名。 8.记分: (1)手杆钓个人赛以三场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列前,如相同,以其最 好名次为先,再相同,则以三场总重量为准。 (2)团体赛以三人三场比赛的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为优胜者,如相同, 则以其中个人最好名次为先,再相同,则以团体三人的总重量为准。 (3)比赛以青、草、鲤、鳊、鲫为有效鱼种计算成绩。 十一、录取和奖励名次: 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六名,机关组取团体和个人前三名。 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奖金+渔具实物)、冠军奖杯。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补充通知。
注1:领队会定于11月8日(周二)下午2时在区工人文化宫四楼第二 会议室召开。 注2:赛会提供参赛选手矿泉水、中午盒饭,比赛风雨无阻。 注3:各参赛队应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注4:11月12日早6:30时在长宁区工人文化宫门口发车(愚园路、安西路口),请准时上车。
上海市长宁区钓鱼协会 2016年9月20日
2016 第二届“美人鱼杯”长宁区职工钓鱼比赛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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