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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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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捕鱼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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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09: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捕鱼行为。由于电鱼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在操作过程中,其扩散电流形成的电场带会给水域中鱼类和鱼类饵料生物带来毁灭性打击。同时,遭电击但未能捞取的鱼类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渔业水域也会造成污染。
       按法律来说,我认为可以罚款和没收渔获和渔具,但没见过一个警察执行这条法律的。
2#
发表于 2013-12-30 15: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意浓 发表于 2013-12-30 10:00
这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带来的后果

就是!电鱼的就应该用他的工具点他自己。害死无数未成年小鱼苗就不说了,还浪费宝贵资源电能。。。。
3#
发表于 2013-12-31 09: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意浓 发表于 2013-12-30 18:20
谢谢朋友找出相关的法规条文,让钓鱼人和电工都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不客气,我也就是那么搜索下网页,可是如果鱼全被电死,咱们岂不是要放弃老祖宗传下的钓鱼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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