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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昭平县“美人鱼杯”休闲钓鱼比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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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3:4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昭平县“美人鱼杯”休闲钓鱼比赛章程
比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昭平县休闲钓鱼协会
二、赞助单位:昭平县君悦假日酒店、天发渔具店、上海美人鱼钓具有限公司、武汉魔力饵、健民钓鱼网、湖北王作钓具、放流自然用渔具品店、台湾本汀渔具。
三、比赛时间:2014年5月1日
四、比赛地点:昭平县同古水库
五、报名方式:
参赛报名费100元/人(含场地费、中餐费、矿泉水),本次比赛限人数40人(暂定)。报名地点:天发渔具店(粮食局对面),即日起接受报名,员满即止。(已报名交费,不退款,可以换人顶替名额)
联系人:邓智斌 13517548522
        黎志鹏 13237743400
六、比赛项目:
    比赛设一场,时间9:30至17:00,中场不休息。
七、比赛时间:2014年5月1日    早上8:00报到,  8:30抽签,   9:30准时开赛。
八、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报名(交费)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钓位。
    2. 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时,可立即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如需离开钓位,需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及归位。
    3. 钓具自备,5.4米以内钓竿一支,钓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可携带备用竿一支,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4. 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邻位。比赛必须自钓自取,遛鱼时,鱼可越位,人不可越位,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5. 钓饵自备,不准使用污染水体的有毒饵料,全赛程比赛开始前30分钟统一打窝,之后的比赛时间内不准打窝,一经发现违规罚加5分,并须改正合格方可参赛,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6. 比赛开始均以主裁判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信号未发之前,所有钩、线、漂、鱼护一律不准下水,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此时,未入护的鱼不计成绩。如有入户的,参照第12条执行。
    7. 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死鱼不计成绩。
    8.参赛选手必须是本人,不得换人比赛,如违反规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9.所有鱼获计成绩后皆可自行处理。
    10. 违反其他比赛规则的直接加10分。(违规两次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九、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比赛采取倒积分方法计分,最好成绩(总重量)的计一分,第二名计二分,依次类推。钓获为0的按参赛人数计分。选手的积分相同者比最大单尾重,若还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先后。
十、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本次奖励前10名。
    第一名:800+证书
    第二名:500元+证书
    第三名:400元+证书
    第四名:300元
    第五名:200元
    第六名至第十名:100元.
    各赞助商赞助品奖励办法待定。
十一、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最终解释权为本比赛组委会。

2014年昭平县“5.1休闲钓鱼比赛”组委会


2#
发表于 2014-4-12 23:20: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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