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首届职业钓手选拔大赛(华中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云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2016年11月27日(周日),报到时间:7点30分 三、比赛地点:上海松江区泖田湿地生态农业园区(叶新公路水产公路9号,叶新公路西厍公路向南穿过中环公路100米,右转) 四、比赛规模:100人 五、参赛办法 1、上海、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山东、台湾的钓鱼达人和爱好者,含外籍钓鱼人士等。 2、比赛项目:3.6米手竿钓中鲫鱼尾数赛、4.5米手竿钓混养重量赛。 3、报名:即日起至11月25日到上海云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游钓天下”报名(咨询热线:021-31037228)。 4、赛事服务费:100元/人(含塘费、餐饮费)。每位参赛选手将获得价值超过200元的精美礼品。 5、在本次分区赛中,实战比赛和粉丝支持成绩前16名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分钓鱼理论、形象气质、谈吐待人、爱好程度、过往参赛成绩等,综合成绩前12名晋级总决赛。 6、上海云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总决赛前三名选手签订百万职业合约,4-8名选手将签订丰厚的预备职业合约。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两场,一场中鲫鱼,一场混养,每场比赛用时70分钟。 2、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和钓位,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3、采用倒积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4、中鲫鱼比赛以尾数为成绩依据,手竿钓混养鱼比赛以除鲢鳙、无鳞鱼外的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 5、每位运动员的两场成绩分相加为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以此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分,第二副本分为中鲫鱼总尾数,如果完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七、赛程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的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钓具自备,台钓对象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台钓混养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可各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0米。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鱼钩1-2只。 3、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的正前方的规定范围,不得超出,禁止用任何方式投饵打窝。 4、运动员使用的钓饵自备,但不准使用虫饵、活饵、拉拉糊,不得使用有害鱼类生长的物质。 5、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分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6、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7、赛前不得在比赛塘内调漂。竿、线不得入水,鱼护在比赛开始后才能入水。 8、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不得离开钓位围观,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9、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0、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子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1、钓到大鱼,鱼可越位,人不可越位,相邻钓位给予照顾。 12、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听从裁判员指挥。 八、判罚条例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钓饵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本场比赛要求或在赛中串饵者处以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成绩无效。 5、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6、比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比赛结束后,不得串鱼、倒鱼、提起鱼护,哪怕是鱼获为零也不得提起鱼护,经裁判员示意,方可提起鱼护计量成绩,违规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8、运动员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不得提前入场或换位;换位时必须收好钓竿,在裁判员发出换位指令之后,方能开始换位,不得提前拿起竿包、鱼护换位,一经发现,加罚下场名次分3分。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0、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1、运动员的钓点左右偏离中心线,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运动员扎蛤蟆的垂钓点离岸边距离必须超出竿长,每一竿必须自行测量,违规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成绩无效;裁判员检查时,运动员不得提起钓竿,自觉接受检查,私自提起钓竿不配合检查的视同违规,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成绩无效。 12、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13、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4、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 15.凡是在比赛过程中被取消比赛资格者,上报中钓协,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九、申诉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判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包含但不局限于心脏病、高血压、交通等个人意外事故原因等);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上海云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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