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号鱼乐圈杯全国钓鱼精英对抗赛浙江湖州分站赛 ●总决赛奖金总额 14万(PK赛奖金总额8万 邀请赛奖金总额6万) 分站赛前10名获得进入总决赛资格, ●每个报名钓手可获纪念品价值300元 ●进入PK赛64强席位 即有保底奖金200元 PK赛不收报名费 ●PK赛冠军单项奖金3.8万 加上每轮累计奖金,最后奖金总额可达3.89万 ●未能进入PK赛64强的钓手,可报名参加邀请赛,角逐奖金额1万元的冠军 ●全国24场分站赛,共计决出240名决赛钓手。 谁是钓鱼高手?谁是钓场精英?打一场见高低!! 2012年鱼乐圈杯全国钓鱼精英对抗赛 (全国24站联赛 1场总决赛) 第9站 浙江湖州分站赛 本场比赛提倡使用懒人坊赞助的饵料 一、主办方: 鱼乐圈杂志社 二、赞助方: 台湾三司达贸易有限公司 慕斯达渔具(无锡)有限公司 苏州联合渔具有限公司 台湾太平洋钓具有限公司 东莞利远钓具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凯森钓具有限公司 临湘名门之秀钓具 武汉懒人坊钓具公司 临湘池海浮漂制造厂 南京PK钓具连锁 三、协办方:湖州欢欢渔具 四、承办方:鱼乐圈杂志社 五、比赛时间:2012年 9月 30日 六、竞赛地点: 浙江湖州九里红垂钓(竞技)中心(沿道场乡苏台山油库进去2公里处)
七、参赛范围:全国各地身体状况良好、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朋友均可参赛,个人计分。 八、报名费:200元/人(含中餐、矿泉水,塘费)参赛运动员往返旅费自理,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1、纪念品:所有参赛选手每人获得由鱼乐圈杂志社提供的钓具纪念品一份。包括: 钓鱼套头衫服一件 2012高档浮漂鱼乐圈杯特别珍藏版一支 钓线1盘(50米装) Mustad品牌鱼钩4包 鱼乐圈杂志一份 九、报名人数:140人 十、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9 月 29日,参赛钓友以交纳报名费为准。报名费缴纳之后不退。 十一、报名方式:A:报名电话:13505721323 05722814888卡号6228480352917874112 农业银行 卢淦新
十二、比赛项目:比赛场数1天4场 两场大鲫鱼和两场小鲫鱼 1、手竿3.6米对象钓小鲫鱼两场 每场 70分钟(尾数) 2、手竿3.6米对象钓大鲫鱼两场 每场 70分钟(尾数) 十三、奖励方法及纪念品: 1、按照个人总成绩名次进行评奖: 第1名:20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2名:10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3名:8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4名:4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5名:4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6名:4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7名:3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8名:3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9名:3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10名:300元奖金+总决赛资格+证书 第11名:shimano3.6米钓竿(市场统一售价1500元) 第12名:联合斗魂5.4米(鱼乐圈比赛珍藏版,市场统一售价900元) 第13名:联合斗魂4.5米(鱼乐圈比赛珍藏版,市场统一售价800元) 第14名:联合斗魂3.6米(鱼乐圈比赛珍藏版,市场统一售价700元) 第15名:利远钓箱 第16名:利远钓箱 第17名:利远高档钓箱配件 第18名:黄金眼浮漂 第19名:黄金眼浮漂 第20名:pK子线盒 十四、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二)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三)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虫饵、活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四)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五)手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厘米。 (六)手竿钓对象鱼比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七)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八)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九)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一)除运动员、裁判员、仲裁员、现场记者外,其他人员在比赛开始前五分钟必须离开赛场。 (十二)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 ,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届比赛成绩。 (十四)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五)申诉及仲裁: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3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计分: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再看总尾数,最后看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十五、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以及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的责任由运动员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