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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机场杯”2014长宁区钓鱼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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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10:5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三届“机场杯”2014长宁区职工钓鱼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上海市长宁区钓鱼协会  
二、    冠名单位: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三、    比赛日期:2014年11月1日(星期六)
四、    比赛地点:上海品忠垂钓中心(青浦区朱天路)
五、    比赛项目:手杆钓(总重量)团体赛(A、B组)、个人赛
六、    参加对象:
   1、A组:区机关各委、办、局、公、检、法等单位。
     B组:长宁区域的三资、民营企业,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单位。
   2.参赛选手年龄在18~68岁,身体健康。
七、    报名办法:
   1.各单位可报1~2个队,须填写报名表并盖单位章。
   2.每队参赛选手3人。
   3.每队需缴报名费400元。
八、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止。
九、    报名地点:长宁区钓鱼协会(愚园路1250号421室)
   联系人:於忠耀电话:61253125×847  传真:61252789
十、  竞赛办法:
   1、团体赛分社会组和机关组分别进行比赛(街道参加社会组比赛)。
   2、钓杆长度在13米以下(含13米)钓钩一至二只。第一次发现杆超长加三分、第二次加五分、第三次取消
   比赛成绩。可使用橡皮筋,以总重量计算成绩。
   3.参赛选手按报名程序排列,分区抽签、分区计分。
   4.比赛分三场进行,每场90分钟,每90分钟后再抽签换位继续比赛。
   5.开赛五分钟内允许使用打窝器打窝,严禁手抛,违规者加三分,中间不准补窝。严禁使用对鱼类生长有毒
   有害的鱼饵。
   6.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不得求助他人帮助。
   7.比赛开赛和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未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
   成绩。不得串位,原地等待裁判记录成绩,签名。
   8.记分:
   (1)手杆钓个人赛以三场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列前,如相同,以其最好名次为先,再相同,则以三场
   总重量为准。
   (2)团体赛以三人三场比赛的积分相加,分数值低者为优胜者,如相同,则以其中个人最好名次为先,
   再相同,则以团体三人的总重量为准。
   (3)比赛以青、草、鲤、鳊、鲫为有效鱼种计算成绩。
十一、录取和奖励名次:
   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六名,机关组取团体和个人前三名。
   团体赛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冠军奖杯。
   个人赛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补充通知。
   注1:领队会定于10月28日下午2:00在区工人文化宫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注2:赛会提供参赛选手矿泉水、中午盒饭,比赛风雨无阻。
   注3:11月1日早6:30时在长宁区工人文化宫门口发车(愚园路、安西路口),请准时上车。
          
             上海市长宁区钓鱼协会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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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58:08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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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54:42 |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
推荐
发表于 2014-9-30 15:39:26 |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长杆比赛
推荐
发表于 2014-9-30 12:01:35 | 只看该作者
长杆玩不了啊!
5#
发表于 2014-9-30 12:20:18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9-30 15:01:39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9-30 15:58:5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家住长宁的个人也可报名,这样交流更广泛.像我家住长宁可工作在黄浦就参加不了啊
9#
发表于 2014-9-30 16:51:56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10-1 22:26:2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浦东机场上班的
11#
发表于 2014-10-2 04:02:02 | 只看该作者
报名!
12#
发表于 2014-10-5 10:0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0-5 10:26:3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是10月5号哦,已经落款发8号的帖子了啦,穿越哦~!又见王品林~!
14#
发表于 2014-10-5 10:29:1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15#
发表于 2014-10-5 10:39:0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一人多杆的
16#
发表于 2014-10-5 10:53:27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0-7 14:48:23 |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0-23 12:26:37 | 只看该作者
需要裁判的话,可以去帮忙
19#
发表于 2014-12-9 15:34: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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